离职高校教师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前申请
教师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辞职报告应包含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并以恳切的态度获得学校的谅解和支持。
工作交接
教师需整理教学资料,包括教案、学生成绩记录、教学课件等,并系统整理。
与接手教师详细沟通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情况及班级管理注意事项。
归还学校的办公电脑、实验器材、教材教具等财物,并清理个人物品。
审批环节
辞职报告首先呈交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初步审核报告。
报学院领导研究批准,并由人事处审核。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校领导审批;副处级及以上人员由人事处转送党委组织部会签,再报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人事处审批。
办理离校手续
教职工完成《教职工辞职或调动审批表(教师用表)》或《教职工辞职或调动审批表(非教师用表)》。
提交调档函或正式调令办理调离档案手续。
人事办为辞职人员出具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领取相关证明
辞职人员提交调档函办理调离档案手续后,人事办为其出具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调动人员提交正式调令办理调离档案手续后,由人事处开具《派遣人员离职审批表》,前往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后续服务
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离职后续服务,如就业指导、证明开具等。
教师在办完离校手续后,需将相关证明和材料送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议教师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提前规划并严格按照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