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高中录取学生遵循以下原则和办法:
录取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比较科目成绩,依次比较数学、数学和语文、数学、语文和英语、数学、语文、英语和科学四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65%,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并实行最低分控。
报名对象
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北仑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年龄不超过18周岁且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北仑区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在北仑区初中学校借读、电子学籍在册的非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录取批次
2022年起,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一个批次录取。
志愿填报
2023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一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办法为“尊重志愿、分数优先”。
其他注意事项
2024年普高招生将分二批次录取,考生志愿需按不同批次分别填报;
继续实施优质普高部分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和2024年的政策,具体录取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北仑区教育局的最新公告或通知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