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职高考的录取流程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高职院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比重不得低于40%,各高职院校可自行确定合格标准。
录取方式:
高职院校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
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各类别考生的报考情况和计划安排,划定不同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类别:
录取时区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类别。
志愿顺序:
对于报考多所学校的高职院校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比例:
原则上保持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一致,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适当提高录取率。
专项计划:
对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高校可设立专项计划进行录取。
补录:
录取完成后,如有计划空余,不再组织补录。
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初中毕业生,录取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包括学业成绩、品德、文化课加分、体育特长等。
专业适应性测试:
根据所选专业所需的素质和技能进行专业测试和选拔。
文化成绩要求:
对于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构成,部分高校对高考文化成绩有特定要求。
调阅考生档案:
高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
投档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只投档一次。
以上是湖南高职高考录取的基本流程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