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高录取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志愿批次
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与自定项目类)。
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批:公办中职学校、公办技工学校、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留学班。
第三批: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第四批:外市中等职业学校。
志愿顺序
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提前批最多1个志愿,第一批最多4个志愿,第二批和第三批最多3所中职学校,每所学校最多报2个专业,第四批最多2个志愿。
录取原则
梯度优先+志愿优先+专业优先+高分优先:在同一批次中,对达到“梯度线”上的学生,相对在梯度线下的考生,其全部1-4志愿(或1-6志愿)优先录取。
分段保护优先原则:对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学生,其后续志愿优先录取。
分数线和志愿分差
第一批学校划线录取时,部分学校的第二志愿分数线比第一志愿高30分,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二、三、四志愿比前一志愿高5分。
第二批学校划线录取时,中高职三二分段班只录取第一志愿的专业。
综合评定
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特殊要求
考生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需要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
投档和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征集志愿
若某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未满,会进行补充录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通知
最终录取结果将由学校发布,并通过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学生。
以上是东莞职高录取的一般规则,具体实施可能会因学校和教育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和家长应以当年官方发布的具体录取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