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职(专科)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对象 :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安排
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成绩评定:
考生的录取成绩通常由高考成绩和高职(专科)学校招生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得出。
身体健康状况:
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招生语种要求: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男女生比例:不限。
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平行志愿:
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成绩情况,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选择志愿学校和专业,并按照学校和专业的不同顺序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
对于招生计划尚未填满的学校或专业,学校可能会进行征集志愿,给未被录取的考生一个再次选择的机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或相关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