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先进个人公示词
1、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2、坚持以德为先,以教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
4、政治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四、评选程序
6、师德标兵获得条件:
7、(六)没有发生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或其它违法、违纪事件;
8、(三)评委评选。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负责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9、评选活动拟安排在每年度6月份进行,师德标兵表彰与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结合进行。
10、(一)师生提名。教师提名可以以教研室为单位,也可以5名以上教师联合提名,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提名可以以班级为单位,也可以20名以上学生联合提名,由学生所在院(部)负责组织、统计。
11、(四)学校审批。入围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批。
12、评选推荐范围
13、(四)在政治思想、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诚信学术、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典型的模范事迹,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14、(五)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听取全校师生员工对评选结果的意见。
15、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每届师德标兵的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
16、思想上:政治思想表现好,觉悟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各项决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受到广大家长和师生的广泛赞誉。
17、(二)院(部)推荐。各院(部)综合教师、学生提名结果及本院(部)实际情况,提出候选人,并参照评选条件,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考察。同时,须撰写考察材料和师德典型模范事迹材料,报人事处。各院(部)的推荐人数应控制在教师总人数的3%左右。
18、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
19、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团结合作意识强,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0、学校审核:在组织教师交流、学生评价的基础上,对候选人从“学生评价”、“综合素养”和“师德特色故事”三个方面打分、排序,并按照教育局名额要求,把排序第一名作为学校候选人向教育局推荐。
21、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22、网上公示:经学校审核确定的排序名单在学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3、工作上:爱岗敬业,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为人师表,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积极参与校本研修活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严谨,基本功扎实,教学成绩突出,学年教学质量经评估成绩达优秀,一学年来无不良教学管理事故产生。
24、模范教师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5、一、师德标兵、师德教风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26、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7、(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
28、学生评价:各班学生对全体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分“喜欢、一般、不喜欢”三档,评价结果中“喜欢和一般”比例合计为50%及以上,进入推荐名单。
29、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被确定为“争做四有教师”学校师德标兵。在xx年教师节期间将开展奖励、表彰、宣传。
30、(五)圆满完成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师德先进个人公示词
31、(三)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考核办法》,师德考核等次核定为优秀;
32、已经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参与评选。
33、五、表彰奖励
34、三、评选条件
35、评选条件
36、团结同志能与与点上负责人和同事和谐相处。
37、(七)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师德模范事迹典型的,可适当放宽。
38、(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行为规范》;
39、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40、(三)依照师德考核等次核定为优秀;
41、自觉接受学校合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42、一、基本原则
43、认真学习,不断探讨成熟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
44、由各推荐单位派人向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情况进行简单介绍,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对评选推荐候选人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授予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入围人选。
45、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和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含教研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46、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师德修养。
47、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各市及省直单位推荐的模范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中评选。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人选。
48、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均可参评。
49、一、申报条件
50、师德标兵是教师行业对教师的德行品行的一种奖励机制,通过评选师德标兵,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教师的品行规范,同时也为其他的教师树立了典范,它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作为一名教师,想要获得师德标兵的荣誉称号,首先就要规范自己的德行品行,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品行端正的表率。
51、个人自荐、小组推荐、学校推荐:对照评选条件,利用不同途径广泛开展师德标兵评选的宣传和推荐。
52、(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3、关爱学生,尤其是双差生,在优生的拔尖、边缘生的扶持、差生的转化上有一技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