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毕业生可以领取的补助主要包括:
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每人5000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或离开茂名外出求学或务工返乡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成功创办初创企业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购房补贴
包括湖北省宜昌市、甘肃省平凉市、重庆市荣昌区等地区的购房补贴,中专(中职)毕业生也可以享受。
专项生活补助
新引进至南宁市重点企业就业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补助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月,最长10个月,最高1万元。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困难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
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6000元。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补助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更新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