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以下几项:
子女教育 :对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子女,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年度约2.4万元。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最长不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每月可扣除800-1500元。
赡养老人: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的纳税人,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公告整理得出,具体扣除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其他官方渠道确认和修改自己的专项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