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两种不同的工程计价模式,它们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和联系:
区别
项目设置
定额计价:项目设置通常按施工工序和工艺进行,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
定额计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反映的是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定额计价:依据工程定额中的施工工序划分,工程量计算较为详细,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措施。
清单计价:以实际施工中的需求为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较为简单,通常不包括施工方法和施工工作面的合理损耗量。
单价构成
定额计价:项目单价即定额基价,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及风险。
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计划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
合同价调整方式
定额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包括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等。
清单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
编制工程量的单位
定额计价: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清单计价: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
联系
基本原理
无论是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它们都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上而下的分部组合计价方法,即通过将整个项目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乘以相应单价来计算总造价。
计算基础
两者都基于实际的工程量,即项目实际需要完成的工作量。
适用阶段
定额计价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适用于计划经济时期。
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适用于市场经济的需求,增加了竞争性。
联系
两者都是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通过不同的方式反映工程成本。
总结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在项目设置、定价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单价构成、合同价调整方式、编制工程量的单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它们都遵循工程造价的基本原理,即通过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来计算总造价。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计价模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