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这五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售或预售时必须持有的法定证明文件,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这五证,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