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序言
包含宪法本身的规定,如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
一些国家在宪法序言中还会阐述本国和本民族长期奋斗的历史和取得的胜利成果,指出今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总纲
规定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国家机构
规定国家机构的职权与组织形式,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详细规定国家元首、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地位、产生、组成、职权、活动原则以及相互关系。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规定国家的标志。
其他规定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
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总结:
我国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部分。宪法内容涵盖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职权与组织形式、国家的标志等重要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