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工证的报考条件如下:
助理社会工作师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在本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基本条件(适用于所有级别):
本人是深圳市户籍,或配偶是深圳市户籍并在深圳市工作;
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好群众工作;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2006年12月1日出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积极准备考试,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报考,建议已有中级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并确保符合所有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