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这些车辆。
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对驾驶上述机动车的驾驶人,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出售报废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这些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防止因驾驶不合格车辆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驾驶或出售拼装的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