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权利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存在严重缺陷。
业主有权解雇物业服务,只需提前60天通知物业终止服务合同。
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物业应定期公开这些信息。
业主有权使用房屋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费用后归业主所有。
物业费免除情况
开发商逾期交房期间,业主不需要支付物业费。
物业私自规定的额外费用,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天然气开口费、配套设施不达标等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
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的决定需要2/3以上业主参与投票,并且一半以上业主同意。
共有部分收入
社区中的广告收入、公共摊位出租、公共停车位出租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些新规的实施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小区公共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