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所有的房产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过程。以下是房屋遗产继承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房屋遗产继承的基本步骤: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继承权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提供必要文件,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如有遗嘱,需提供已公证的遗嘱。
房屋评估
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屋测绘
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
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等继承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如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未成年等)应适当照顾。
税费:继承房产可能需要支付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
遗产分割:继承人可以协商分割房产,或者将房产出售后按份额分配现金。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