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统一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一制度旨在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和民族平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直接参与基层事务的管理。这一制度包括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管理制度与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管理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这些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