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推荐程序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推荐人可以是本支部党员,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或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
群团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也可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
党支部汇总和讨论
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需充分讨论,根据推荐情况和入党申请人的表现,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公示
党支部需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确保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和监督。
培养联系人指定
推荐的人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联系人一般从推荐人中指定,负责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持续考察
党支部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持续的考察和培养,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性,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打下基础。
以上步骤旨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过程既公正又严谨,能够真实反映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实际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