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开出去的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方法如下:
收到发票
收到发票时,首先确认发票的真伪,确保真实性。
根据发票上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确认实收情况,并形成应收款或付款。
分解发票
将收到的发票按编号次序分解。
将分解后的发票以汇总制度输入到记账凭证中。
反映实际支付情况
收到有发票的支付款时,除了记录收到款项,还需反映实际支付情况。
若支付款超出票面内容,应登记在银行账中。
确认发票差额
若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的款项存在差额,需说明差额原因,例如未收取尾款、索取的折扣等。
通过登记的记录了解差额原因,以便完成票据的记账,并作出正确的解释。
发票核对复核
记账完成后,核对发票的票据号、日期、摘要、金额、税额等数据。
经复核无误后,登记凭证,完成票据的记账。
报税处理
收到普通发票后,应根据发票缴税情况,填写税款报表,报送税务机关。
在税款报表中,将发票金额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开支项条款,并在利润表计入应税所得额。
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时作出履行纳税义务的相关联报表,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所得税申报表等。
会计分录
开具普通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
借: 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收到普通发票时,若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则分录为:
```
借: 原材料 (发票总金额-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
贷: 银行存款
```
若不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则分录为:
```
借: 原材料
贷: 银行存款
```
通过以上步骤,一般纳税人可以正确地进行普通发票的记账和报税工作。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保证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