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以及相应的时间要求:
招标准备阶段
主要由招标人完成,包括项目立项、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等。
招标阶段
发布招标广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
决标成交阶段
包括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合同签订阶段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从领取招标文件到开标截止时间之日不得少于二十天。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要求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程序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请注意,这些流程和时间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以及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为准,并关注相关招标公告中的具体要求。
如果您需要了解某个具体项目的招标流程和时间安排,请提供项目名称或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给出更精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