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固定资产盘亏和存货盘亏两种情况,具体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盘亏
上级部门批准前
```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固定资产
```
上级部门批准后
如果是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需要赔偿的:
```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
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
借: 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
存货盘亏
批准前
```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批准后
如果是收发计量差错或管理不善导致的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如果是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如果应收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现金盘亏
发现现金盘亏时
```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库存现金
```
经过审批批准后
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
```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无法查明原因造成的短缺金额:
```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这些分录有助于企业准确核算盘亏损失,并合理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