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是指 因工作、学习、居住地变化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这些党员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外出务工等,离开了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并且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和活动。
流动党员一般分为两类:
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这类党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在本地党组织未转入工作、学习地党组织之前,暂时保留原党组织关系。
已转移但尚未转入的党员:
这类党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到外地,已经入党,但还未转到工作、学习地党组织。
流动党员需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具体责任包括:
1. 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
2. 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 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