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业务申请与资料提交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如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组合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印章等。
贷款额度核定与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如不需要房屋担保,则签订质押合同)。
办理担保手续
借款人需前往产权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对所购房屋进行担保。
借款人还可以选择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并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办理住房保险
借款人将产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连同办理产权证的资料一并提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资金划款
借款人按约定的时间前往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或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
还款
借款人按照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开始偿还公积金贷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建议借款人在申请组合贷款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详细了解贷款条件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