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构成职业病的条件通常包括:
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疾病;
3. 疾病必须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 疾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特点包括病因的特异性和可检测性,即只有在接触特定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后才可能患病,并且这些病因大多可以通过接触评估在一定范围内呈现剂量-反应关系。
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更新,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