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企业将已完成的工程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的过程。以下是转固定资产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必须满足的条件
所有工程支出发票齐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有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
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工程已经完工并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转固定资产的流程
确认在建工程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
如果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重新计提折旧,但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填写固定资产转固单,记录转固资产的价值、转固日期、使用部门、资产抬头等信息。
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审批,并进行采购入库的相关登记手续。
填写设备折旧摊销联,凭此联办理资产账务折旧摊销凭证。
将转入资产进行逐笔明细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购置日期、原值、净值等信息。
时点判断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时点可以是工程实际使用、具备完工条件及所有账务处理完成时。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所需资料
工程概况、验收资料、施工报告、设计图纸、质量验收单据、报销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具体资料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施工单位名称、建设期限、建设预算和实际支出金额,验收单据、施工报告、工程施工进度报告,质量认可书、质量验收证据,发票、工程报销凭证,工程支付证明、施工通知书、施工招投标书等。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法规,进行完整的转固登记以及资产管理,以确保企业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