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它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也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被视为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位置:
在城市或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
规划要求:
需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
土地使用权:
取得使用土地权属文件。
设计方案:
需要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若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则还需提交该规划。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包括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属要求的材料、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
审核材料: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核发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 (如适用)。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土地证明文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预审意见。
设计方案:
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方案或初步设计图纸。
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责任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注意事项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合法建设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2. 许可证一旦颁发,具有法律效力,若需变更或注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 建设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详细说明,包括其定义、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法律责任,帮助建设单位了解并正确申请和使用该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