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需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需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如果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需填写此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股东会决议:
需加盖公司公章。
新法人身份证明:
提供复印件,并带上原件核对。
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
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税务变更申请表:
需要提供。
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会计凭证: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此申请书需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以确认其真实性。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该证明应明确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同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需要验原件,以确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这些证明文件应由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免职证明和任职证明需为原件,并在其中明确相关人员的职务变动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需要报批的事项,应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并验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等。
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变更:
准备材料:
按照上述所需材料清单准备齐全,并确保所有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公章。
工商局变更登记:
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工商局,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递交所有材料。受理后,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税务变更:
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新营业执照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以及税务变更申请表等。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预留印鉴变更:
最后,需前往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及预留印鉴的变更。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以及股东会决议等。
建议在办理法人变更时,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