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手续费的规定如下: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
不收取退票费。
开车前48小时以上(不含)至15天内退票
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含)至48小时以内退票
按票价10%计收退票费。
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
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
特殊情况
列车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两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
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中途区间站及列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
团体旅客
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退票。
退票手续费计算
计算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为1元。
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建议:
旅客在购票前应仔细了解退票手续费的规定,以便合理安排行程。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票,应尽早办理,以减少手续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