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注册及财务状况
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两化融合基础
企业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并具备良好的两化融合基础。
企业规模及人数
企业所属行业为生产制造类型,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企业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但如果企业人数在50-100人左右,销售收入一般将达到2000万元以上。
企业信息化建设
企业需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常见的信息化软件包括MES、ERP、PLD/PDM、设备安全管理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等。
软件使用情况要满足最基本的进销存功能,单独财务软件或OA行政管理软件不能作为信息化系统。
财务的持续保障
企业需保证两化融合所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贯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信息化安全方面
企业需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
企业要有独立机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其他要求
企业应具有ERP管理系统或计划引进ERP系统。
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企业最好做过三体系或ISO27001等体系。
特定地区政策
对于在东莞市注册的企业,还需符合特定政策要求,如已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名单,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报企业具备实施两化融合贯标的基础和实力,从而提高申报通过率和贯标效果。建议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这些条件,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