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字是他们在成年后所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通常用于社会交往中,以表示对他人的尊重。以下是一些古人的字:
曾公亮,字 明仲
朱熹,字 元晦
苏轼,字 子瞻
王建,字 仲初
戴叔伦,字 幼公,一字 次公
梅尧臣,字 圣俞
柳永,字 虚察耆卿
晏殊,字 同叔
欧阳修,字 永叔
李之仪,字 端叔
孟子,字 子舆
温庭筠,字 飞卿
皇甫嵩,字 子奇
杜甫,字 子美
这些字有时反映了古人的德行、期望或家族传统。取字的习俗从商朝开始,到了汉代贵族中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表字文化。男子通常在二十岁时取字,女子则在十五岁笄礼时取字。字的使用在社会上更为普遍,同辈和属下通常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