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是两种不同的财政支付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流程上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直接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由财政部门直接签发支付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需要先向财政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然后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签发支付指令。
指令签发方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支出内容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转移支付等。
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支付范围的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主要用于工资的支付(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有编制人员的工资)、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主要用于没有纳入直接支付的零星支出,如行政单位采购办公用品等。
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通过财政的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该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财政授权支付:通过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该账户不仅可以转账也可以提取现金。
支付对象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一般用于政府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社会保障机构等接收财政资金的机构或个人。
财政授权支付:一般用于向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退休人员等发放工资、津贴、福利等金钱待遇。
支付方式和条件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一般通过财政部门直接划拨款项给收款人,以现金或电子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一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表财政部门进行支付,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支付或发放支票等方式。
财务记录和报告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财务记录和报告,以确保支出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这些区别确保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并满足不同支出场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