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公路总承包特级资质
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公路总承包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公路总承包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此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包括: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单跨跨度小于100米、单座桥长小于500米桥梁、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公路交通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这些资质等级和承包范围确保了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能够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能力进行施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