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和“做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含义不同
做法:通常指处理事情的方法、制作物品的方法、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也可以指宗教信仰人士装神弄鬼的把戏。
作法:主要指只做东西的方法,与做法相同;还可以指作文的方法、制定法律,或宗教信仰人士装神弄鬼的把戏。
表现形式不同
做法:通常是比较具体的行为,如“做作业”、“做工”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直接感知和操作的。
作法:是一个思维的转变,以这样的思维去指导实践,例如“双赢作法”并没有具体说出作法要从哪些具体措施上着手,是抽象的。
语义和用法上的区别
做法:属于全动词,思维意识没有作法强,行为量比作法大。做法多用手脚来完成,例如“做工”、“做作业”等。
作法:属于半动词,思维意识含量大,行为量比做法小。作法不一定通过身体来完成,例如“下达命令”是一种行为完成,但不是通过身体来完成的。
语体色彩
做法: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如“做作业”、“做工”等。
作法: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和成语,如“作法”、“作文的方法”等。
总结:
“作法”和“做法”虽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互换使用,但它们在含义、表现形式、语义和用法以及语体色彩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做法通常指具体的行为和方法,而作法则侧重于思维的转变和抽象的指导实践。在正式书面语中,建议使用“作法”来表示一种思维和方法,而在日常口语中,“做法”则更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