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言语性骚扰:包括当面或当众讲述黄色笑话、使用污秽言语对他人进行不当评价等。
2. 文字性骚扰:通过发送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的文字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 图像性骚扰:发送或展示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图像。
4. 肢体行为性骚扰:做出令受害者感到不适的举动,如动手动脚、触摸身体敏感部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