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周期如下: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校验期为 3年。
其他医疗机构:
校验期为 1年。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校验期为 1年。
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
校验期为 1年。
因此,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周期一般为1年,但对于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校验周期为3年。校验时间应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建议医疗机构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