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 三年至五年。具体而言,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此外,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有所不同:
1. 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
2. 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
3.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
4. 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因此,在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党组织的类型和层次来确定其任期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