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通过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确立地主阶级在秦国的统治地位。
发展封建经济:
推行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如废井田制、开阡陌、奖励耕织与垦荒、限制商人经营等,以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
增强秦国实力:
通过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全面改革,提高秦国的综合国力,使其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并最终完成统一大业。
完成统一大业:
商鞅变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秦国的统一,为后来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目的通过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得以实现,包括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发布连坐法、轻罪重刑、奖励耕织与垦荒、限制商人经营、焚烧儒家经典、废除贵族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自由买卖、推行县制为地方管理制度、迁都咸阳修建宫殿、统一度量衡、推行小家庭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