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 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并不适用于核设施、军事设施、采矿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加工或储存活动除外)、厂外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主要内容
范围
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不适用于核设施、军事设施、采矿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加工或储存活动除外)、厂外运输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包括GB 30000系列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等国家标准。
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危险化学品、单元、临界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和混合物等术语。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应按表1确定。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其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应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
标准中可能包含对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以便于识别和管理潜在的风险。
实施日期
该标准于2019年3月1日实施。
注意事项
该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数量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
通过遵循《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相关单位能够有效识别和管理潜在的危险化学品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