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 清税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
5.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缴纳税款的银行流水单或其他缴税证明;
8. 已核销和未核销的发票;
9. 如有社保缴纳,需提供社保相关资料;
10. 其他根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
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注销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若营业执照丢失,需先进行丢失公示,然后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