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主要依据相关税务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发票开具日期起 180天之内进行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当期抵扣不完,可以留抵。
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从2017年7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 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按月抵扣和按季抵扣
按月抵扣: 一般为当月抵扣,或未来1-2个月内抵扣,适用于公司供应商发票额和月度财务报表金额差异调整。 按季度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认证后没有抵扣期限,只有认证期限。进项税发票从开出之日起180日之内必须到税局认证,且必须当月入账计入进项税。
如果形成进项留抵,可以无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毕。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进项发票的认证和抵扣,以避免税务风险。
对于按季度或按年抵扣的情况,企业应在每个季度或年度结束前完成相应的抵扣工作,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对于进项留抵,企业应合理规划,避免留抵过多导致资金占用和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