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
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税务证明(根据地区可能需要)。
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贷款证明等。
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受理
公证处审查材料,确认符合公证条件后受理申请。
公证审查
公证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完备或有疑义,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公证处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无误后,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