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残保金 = (职工总人数 × 当地残疾人就业比例 - 实际聘用残疾人数) × 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缴费比例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计算所需数据
职工总人数: 以上年度12月的社保参保人数为准。 当地残疾人就业比例
实际聘用残疾人数:残联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到电子税务局的人数。
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依据当地统计局公布数据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个税申报系统里上年申报职工工资总额。
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残联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到电子税务局的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人数。
注意事项
如果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则残保金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当地最低标准,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
残保金的申报流程各地有所不同,有按季度申报的,也有按年度申报的。
示例
假设某公司有100名职工,当地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未聘用残疾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万元,缴费比例为1.5%:
应安排残疾人数:100 × 1.5% = 1.5人
实际缺口:1.5 - 0 = 1.5人
应缴残保金:1.5 × 8万 × 1.5% = 1.8万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澄清,请提供更多的上下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