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税率,也称为固定税率,是指 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这种税率形式下,税额的多少与征税对象的数量成正比,不受产品成本涨幅和价格高低的影响,因此税收负担相对稳定。
定额税率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按照不同地区分别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以调节不同地区之间的级差收入。
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将征税对象按一定标志分为类、项或级,然后按不同的类、项或级分别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
幅度定额税率:
在统一规定的征税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拥有的征税对象或发生课税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纳税人的具体适用税率。
地区差别、分类分级和幅度相结合的定额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在按照地区差别或分类分级定率的前提下,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主要适用于从量征收的税种,如资源税中的盐、天然气,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这些税种的特点是价格相对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因此采用定额税率可以简化计算,便于征收管理。
尽管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税收负担稳定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如税收负担水平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承受能力脱节,导致税负分配不均。因此,在制定定额税率时,需要充分考虑征税对象的特性及经济环境,以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