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报
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的相关材料。
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再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最后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受理
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审查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决定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
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材料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
在线申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可以通过“XX政务网”平台在线申请。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相关平台。
2. 选择具体情形。
3.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资料。
4.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5. 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卫生许可证。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咨询当地:详细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注意时效:整个办理流程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建议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