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
借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取决于企业是否为金融企业。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
金融企业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
非金融企业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
贷款情况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民间借贷企业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事业单位
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
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财务核算上,利息收入可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但借款金额不包括利息,因此借款发生的利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