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是依据占有人对物的占有意思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自主占有
定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对物从事的占有。这意味着占有人明示或默示其占有物属于自己,不论其是否对物具备合法所有权或确信自己具备所有权。
特点:
占有人具有将物视为自己所有的意图。
这种占有不必是真正的所有权人,即使是盗贼对盗赃的占有也属于自主占有。
自主占有可以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产生,例如租赁、借用等。
他主占有
定义: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非所有的意思对他人财产从事的占有。例如,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用益物权人对用益物的占有、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等。
特点:
占有人不具有将物视为自己所有的意图,而是基于某种特定关系或法律义务进行占有。
他主占有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的暂时性控制。
例如,承租人租用房屋,保管人保管物品,质权人占有质物等,这些都属于他主占有。
区别总结:
占有意思:自主占有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而他主占有则是以非所有的意思占有。
所有权:自主占有不必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他主占有则明确指向他人财产。
法律效果:自主占有可能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或确认,而他主占有通常仅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的暂时性控制。
这种分类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确定占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时。例如,在所有权争议、侵权责任或合同解除等情况下,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