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同时担负两种责任,即 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具体来说,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业务工作责任:
每个岗位人员都要对其所从事的具体业务工作进行负责,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和工作效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每个岗位人员同时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包括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案件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在业务工作中贯彻党风廉政要求。
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教育责任: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制度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监督检查:
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追究:
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实施“一岗双责”,可以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两个责任都得到充分履行,从而实现“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