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以下几种:
警告:
对犯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党组织可以给予警告的处分,以警示其改正错误。
严重警告:
对犯有较为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党组织可以给予严重警告的处分,以进一步警示其改正错误。
撤销党内职务:
对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并需要撤销其在党内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可以撤销其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对犯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开除党籍的党员,党组织可以决定其留党察看,期间暂停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促使其深刻反省并改正错误。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开除党籍:
对犯有严重违纪行为且无法改正、影响极其恶劣的党员,党组织可以决定将其开除党籍,这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此外,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还可以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
这些纪律处分措施旨在维护党的纪律,保护党的纯洁性,促使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