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由中学教育认证标准、小学教育认证标准和学前教育认证标准三类三级构成。这些标准根据同学段特点各有差异,同时三级之间相互衔接,逐级递进。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 这是资格认证,通过一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被认为已具备了相关师范类专业的办学条件,但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仍须参加国家组织的相关考试。
涵盖15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
第二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
要求专业根据外部需求制定培养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毕业要求(学生学习产出)。
设计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合理配置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要求专业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证专业不断改进教学环节,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
在第二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专业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方面达到卓越水平。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情怀。
认证标准的“底线”要求
专业认证的“底线”要求是认证专业达到合格标准的必要条件,包括:
建立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通过评价能证明达成情况。
建立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的机制。
具体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涉及中学教师培养的基本要求,包括教师教育课程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专业课程学分、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时间、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等。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针对幼儿教师培养的专业认证标准,具体指标未详细列出,但会与中学和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有所衔接。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涵盖教师教育课程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专业课程学分、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时间、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生师比、专业教学法教师比例、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比例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师范类专业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持续改进提升教育质量。建议各地各校在师范类专业建设过程中,认真对照认证标准,逐条落实,确保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