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非北京户籍的适龄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证。
在北京实际住所证明。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县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额外条件(针对海淀区)
具有海淀区户籍。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该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五证。
其他区的入学条件 (以青岛市为例):
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
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要插班的学生,家长要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入学程序
家长需自行提交网上采集信息,并通过居住地或工作地街道办的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