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一旦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对于其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有犯下上述特定的严重罪行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对特定严重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个别下调。
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旨在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此外,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青少年的保护原则。
综上所述,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旨在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和心理成熟度,合理调整其刑事责任的承担。